一、“三包”(包修、包换、包退)承诺:
在您购车时,应当场检验及正确调试,并有权向销售人员要求提供正确操作方法及维护方法;并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保修卡及修理单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二、“三包”内容及期限:
1. 轮毂电机出现本身质量问题,不能正常运转, 1年换新,或1年包修,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;剪线不保,但可酌情给予有偿维修。
2. 无刷中置、差速电机:1年换新,或1年保修,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;剪线不保,但可酌情给予有偿维修。
3. 前叉:1年内出现断裂、开焊等给予更换,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;撞坏不予质保。
4. 控制器:1年内出现质量问题,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;剪线或无标不予质保。
5. 充电器:保修1年;正常使用损坏给予质保;剪线或无标不保。
6. 串励式电机:自出厂之日起6个月之内出现质量问题予以质保。
7. 串励式控制器、接触器、充电机:6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以质保。
8. 转把:正常使用9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质保;外力损坏不保。
9. 刹把、仪表、开关总成:正常使用3个月内损坏给予质保;外力损坏不保。
10. 公司制造铁件:正常使用1年半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质保;私自改装不予质保,但可有偿维修。
11. 轮圈:正常使用9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质保;撞坏或扭曲变形不予质保。
12. 钢板:正常使用半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质保。
13. 喇叭、套锁:正常使用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质保。
14. 外胎:正常使用2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质保。
15. 内胎、刹鼓、轴承、飞轮牙盘、灯泡、抱刹、后视镜、塑件、刹车线、刹车蹄片等易损件损坏不予质保。
16. 电池:保修1年。(详情须咨询当地经销商)
17. 客运车型及客运用途车辆质保期限均做减半处理。
三、不属“三包”的内容及范围:
1. 用户未按“使用说明书”的规定使用、保养及调整车辆造成的故障。
2. 用户自行改装、拆修造成损坏或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状态破坏,无法进行技术鉴定和分析的故障,用户使用、保管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,无保修卡或卡、物不符的车辆。
3. 易损件、消耗品不属“三包”范围(如刹车片、内外胎、保险丝、灯泡塑件等易损件)。
4. 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电池严重亏电,或充电方式不当,致使电池充鼓、变形。
5. 某些附属品:如车篮、后视镜、雨衣、保险杠及其他赠品,不属于三包范围。
◆ 用户可凭购车证明、保修卡到经销商处或指定维修站享受三包服务,敬请认真填写保修凭证。
◆ 本公司要求所有“彭达”品牌的经销单或特约(指定)维修站,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股份服务职能,必须能为用户提供“三包”服务和有偿维修服务。欢迎您的监督,